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,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后,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,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,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。
马曼玲.:很实用
杨志军 回复 马曼玲.:谢谢